IMG_1504.JPG

在未住過嘉義的桃城茶樣子時,我是還蠻期待的,實際入住後,感受雖不差,但若以花一晚超過3仟元的住房價格相比,我應該會有其它選擇。主要原因在於錢是否花的值得,話說的現實,但也是我個人真實的心得。

先看它的外觀,很有特色!有別一般的建築樣式。

IMG_1552.JPG

IMG_1555.JPG

IMG_1553.JPG

庭院造景的簡單風格,適當的留白,讓視覺空間多了份開闊。

IMG_1551.JPG

IMG_1559.JPG

自動感應開啟的厚實木門,為這門面多了份外顯的內斂質感。

IMG_1558.JPG

挑高的大廳,整面的綠色植牆,再搭上高聳的書櫃和圍成四方的皮革沙發座椅,讓整個接待大廳的氣質顯得十分大氣沉穩。

IMG_1458.JPG

IMG_1452.JPG

IMG_1453.JPG

IMG_1454.JPG

入住的人很多,可見它的熱門。服務人員制式化的禮貌,臉上帶一點笑容會更好喔!

IMG_1457.JPG

住在這邊的房客,應該很多人把時間花在等電梯的過程中吧,主要原因是電梯空間不大,如果兩個人再加兩件26吋的行李,就差不多快滿了,雖然它有兩部電梯,但空間同樣不大,也因此在房客眾多的情況下,等電梯的狀況就難免了。

IMG_1483.JPG

客房區的走廊,一層樓應該是6間房吧。然而房門阻隔走廊的隔音並不好,其它房客在走廊的說話聲和關門聲,在房內聽的還蠻清楚的。

IMG_1482.JPG

一開房門,空間並不大。但說窄小也不致於,但房內看得出多年使用的歳月痕跡,那是一種感覺,而非實質上的老舊,是一種房內飾品和裝潢散發的氛圍,但至少乾淨。

IMG_1462.JPG

IMG_1467.JPG

IMG_1493.JPG

免費供應的茶葉與兩塊餅乾。

IMG_1495.JPG

淋浴泡澡的空間和廁所是分開的,這樣也好,一邊一個,各自獨立,互不干擾。但如果淋浴想上小號時,那也就只能順流而下了啦,還是說真的會有人沖澡到一半,特別跑出來上嗎,嘿咧!

IMG_1476.JPG

廁所空間供應著免痔馬桶和小洗手台。

IMG_1474.JPG

真心認為這片通透的玻璃為房間的視覺擴大感加分太多。玻璃的右邊是自動式的窗簾,輕輕一拉就自動由右到左閉合,雖然它也有開關可操作。

IMG_1471.JPG

這是從床往淋浴間方向所拍的,窗簾拉上後,整個空間看起來就蠻小的,難怪有很多旅店的房型都會將浴室和房間以通透的玻璃做為隔間,放大視覺空間啊。這樣的設計當然好,不過之前有住過同樣如此的設計模式,可是卻無窗簾或任何半霧面玻璃遮擋,也就是所有的一舉一動整個被看光光,可能旅店認為是增加男女朋友或夫妻的情趣吧。

某次和朋友們聊天時,才知道蠻多朋友也非常不喜歡這樣的設計,一來是對自己的體態不滿意,怕沒有加分反而減分,或者覺得洗澡是很私密的感受吧。

IMG_1492.JPG

 

IMG_1466.JPG

提供的牙刷和梳子;刮鬍刀和棉花棒的外盒,排列成一幅圖像,頗有意境的美感。

IMG_1481.JPG

四方型的浴缸不大也不深,若想全身躺平浸泡在熱水,只露出個頭,會有難度。

IMG_1465.JPG

提供茶湯做為泡澡的加分樂趣,沒有感覺到香氣和泡澡前後差別,應該是以賣風情為主導吧。

IMG_1478.JPG

IMG_1477.JPG

提供的茶籽堂沐浴用品,蠻喜歡它的淡雅香氣。

IMG_1480.JPG

旅店有健身房,提供三台機器。

IMG_1491.JPG

嘉義桃城茶樣子,最大賣點應該是頂樓號稱無邊際泳池吧,很多網美來這拍照。看照片的空間感頗大,但實際並不算大,如果在泳池人數達五人,那麼可能泡在水裡看風景會比較適合。不過人少時,至少還可以游。

頂樓有個小型酒吧台,提供飲料或調酒,原本就不大的空間,擺上了桌椅,更讓這空間看來擁擠許多。

IMG_1485.JPG

IMG_1488.JPG

IMG_1484.JPG

原本想剩天色未暗的黃昏時刻,大約下午快6點再來泳池游泳,卻發現它有規定從下午6點開始到凌晨2點,是要付費的,一人低消300元換杯飲料,否則是不開放給未消費的客人,而晚上若想到頂樓看一下夜景,即使你是房客也一樣請交300元喔。

旅店限定下午3點才能check-in,想游泳者,請在下午3點到6點前往游泳,如果超過6點又不想花3佰元買入場費,那麼就請在隔天早上7點到11點來游吧,這段時間免費。但如果你隔天早上就有行程或不想那麼早起,或想吃完早餐再去,那可更要抓緊時間,時間就是金錢啊。

IMG_1508.JPG

IMG_1561.JPG 

整體來說,嘉義桃城茶樣子的住後感,並沒有預想中那樣的期待,但也不能說差,只是若要我花超過3仟元,我應該會選別家吧,純粹個人感受喔。

IMG_1500.JPG

 

arrow
arrow

    阿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